建設“高質量產業之區、高品質宜居之城”,需要廣大干部敢于擔當、勤于實干、勇于作為。日前,區委貫徹中央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和市委辦公廳《實施意見》精神,結合區情實際,從教育培養、表揚激勵、考核鞭策、關心關愛、容錯糾錯和澄清保護、強化不擔當不作為干部處理以及營造干部干事創業氛圍等7個方面,推出25條具體措施,以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掀起擔當作為熱潮。
大力培養干部,提升擔當作為能力素質
組織的教育培養,是干部增強自身能力素質的重要渠道。《措施》明確提出要夯實思想根基,將政治教育作為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和干部教育培訓的常規課程,將政治建設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核心指標,實行“一票否決”。增強奮斗意識,弘揚重慶“紅巖精神”,傳承大渡口“義渡精神”,教育引導干部強化責任擔當、使命意識、事業感召,以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體現大渡口干部的胸懷、勇氣、格局。狠抓培訓質量,建立干部培訓需求清單,按培訓主題打破層級職級調訓主體班學員,杜絕干部培訓“專業戶”“釘子戶”。推動輪崗交流,探索區級部門和鎮街、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之間干部交流機制。增強實踐能力,支持和推薦干部參加群團組織掛職兼職、部門機關互派掛職、上級部門上掛鍛煉和發達地區外派掛職,持續選派優秀干部到重點和基層一線實踐鍛煉,開展新進人員實崗鍛煉,探索建立職業導師幫帶制度。
強化表揚激勵,充分發揮干部考核作用
及時有效的表揚激勵是提振干部精氣神的重要手段。《措施》強調,對在落實重大部署、推動重要工作、處在關鍵崗位敢于擔當、實績突出的干部,經鎮街部門單位推薦,按規定程序審核,及時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通報表揚、給予專項嘉獎或記功。對受到區委區政府專項嘉獎或記功的干部,晉升處級非領導職務享受相應加分。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干部,優先安排參加重點培訓;對區委區政府專項嘉獎或記功的干部,優先推薦參加提升技能脫產培訓。在人崗相適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長期在基層一線、重點一線、本職崗位上擔當作為、表現突出或作出重大貢獻的干部。每年選調一批優秀基層事業單位干部進入公務員隊伍,每年從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中招錄公務員和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注重選拔優秀鎮街事業編制人員、優秀村(社區)干部、優秀選調生(大學生村官)進入鎮街領導班子。
加強考核評價,充分運用干部考核結果
科學考核評價干部,充分運用干部考核結果,是干部心齊氣順的基礎。《措施》強調,要規范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分類考核,日常考核結果報組織部門備案,建立干部日常考核檔案,作為年度考核的基礎,并以干部的工作領域、職責分工作為主要依據差異化考核干部。改進干部考核方式方法,采取民主測評、民意調查、個別談話、調研走訪各占一定權重的方式考核評價干部,定期開展領導班子運行情況調研、領導干部人崗相適情況調研、優秀干部發現調研和離任領導干部回訪等工作調研,全面深入了解干部情況。強化考核結果分析運用,對年度考核民主測評評價較低的干部及時約談,對年度考核中被評定為不稱職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和不合格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嚴格處理。探索建立考核結果修正機制,對涉嫌違法違紀行為干部的考核結果,經紀委監委作出結論,及時修正涉及的過往考核周期考核結果。
關心關愛干部,切實做到嚴管與厚愛緊密結合
干部用心干事創業,組織關心不能缺位。《措施》強調,要保障干部待遇,落實干部待遇激勵保障制度、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調整機制和公務員獎金、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指導事業單位根據職責、業績和貢獻確定績效工資,按規定落實帶薪休假、加班補休等政策。建立干部健康檔案,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關心干部身體健康、心理健康,定期開展干部體質監測。加強干部談心談話,做到干部新入職必談、崗位調整必談、工作狀態異常必談、重大工作失誤必談、信訪舉報必談、批評處分必談、退休離職必談、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必談。深化干部人文關懷,建立困難干部幫扶慰問機制,按規定落實因公致殘干部的傷殘待遇,完善年輕干部關愛制度,建立與優秀干部的家屬進行溝通慰問機制。
建立容錯糾錯防錯機制,積極為干部澄清正名
允許試錯、寬容失敗,才有更多的干部敢于創新、銳意改革。《措施》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從建立容錯機制、糾錯機制、防錯機制和積極為干部澄清正名著手,讓干部放下包袱,輕松上陣。容錯方面,建立容錯會商制度,明確界定容錯情形和不予容錯的硬杠杠,對干部符合容錯情形、可以免責的予以免責,對干部符合容錯情形、確需追究責任的依紀依規從輕或減輕處理,對干部不符合容錯情形的予以說明。糾錯方面,將工作中已經出現的偏差、失誤和錯誤的單位和個人采取補救措施情況作為是否給予容錯、責任認定的重要依據,明確已經糾錯干部的保護措施,對不積極糾偏糾錯的干部,按規定嚴肅處理,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嚴肅查處。防錯方面,建立健全工作偏差、失誤和錯誤預警機制,對重點工作按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報備,加強事前分析研判和事前預控,定期梳理重點工作風險清單;建立健全容錯糾錯事后分析改進機制,明確由涉事單位延伸查找解決類似問題,提出防錯意見建議,填補制度機制漏洞,形成相關工作規范。為干部澄清正名方面,對改革創新中出現失誤錯誤引發的輿論,加強正面引導,保護干部聲譽,維護干部形象。對受到惡意中傷、誣告陷害及被炒作誹謗的干部,及時采取適當方式澄清事實,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
強化對不擔當不作為干部的嚴肅處理
有獎有懲,獎懲分明,是干部攻堅克難的原動力。《措施》明確,要從嚴加強干部隊伍管理,健全和完善從嚴管理體系,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探索實施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及時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結合市委巡視、區委巡察督查和日常了解掌握的情況,對被甄別認定為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按規定和程序予以調整和處理,因不適宜擔任現職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的,一年內不得提拔和進一步使用;降職的,兩年內不得提拔和進一步使用。嚴肅問責懲處不擔當不作為干部,對精神懈怠、不思進取、敷衍塞責的干部,給予提醒談話、批評教育,問題嚴重的責令作出檢查,限期整改;對推諉扯皮、互踢皮球、消極怠工的干部,給予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問題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干部嚴肅問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責,依紀依法處理。對涉嫌違法的干部,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積極營造干部干事創業氛圍
好干部要選出來、用出來、管出來、帶出來,要營造干部人人奮勇爭先的強烈氛圍。《措施》要求,首先要壓實領導干部擔當作為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杜絕責任上推下卸、層層加碼,領導干部特別是黨委(黨組)書記要帶頭履職盡責,帶頭擔當作為,帶頭承擔責任。完善重點工作督查機制,結合區委巡察督查工作,加強督促檢查和工作指導,細化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問題清單,推動干部履職盡責、奮發進取。探索開展優秀干部業績展示,定期舉辦優秀干部工作業績展示會,推薦政治過硬、業績突出、組織肯定、群眾認可的優秀干部上臺展示。研發運用優秀干部業績展示平臺,綜合展示年度考核優秀干部年度工作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