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村干部待遇提高了,我每個月基本工資有2250元,還有績效和三項獎勵,留在村里做村干部既能照顧家庭,還能發展產業,算下來比外出打工強很多。”北流市大倫鎮六岑村28歲黨總支副書記陳美杏說。
今年以來,北流市以解放思想再出發“大學習、深調研、強服務、敢擔當”活動為契機,聚焦激勵村干部當擔作為精準發力,探索出村干部報酬與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和開展土地整治成效掛鉤的具體舉措,實行村干部“1+1+3”結構性報酬制度,即基本報酬+績效報酬+三項獎勵[集體經濟發展創收獎勵(10%-15%)+土地整治項目創收獎勵(8%-12%)+征收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獎勵(6.3%)],在支持鼓勵村干部帶頭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和開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同時以獎代補提高村干部待遇報酬。
今年7月,該市出臺了《關于提高農村基層黨建基礎保障水平的通知》,從今年1月起,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基本報酬是3700元/月,村干部和計生專干基本報酬是2250元/月,專干(計生專干除外)基本報酬是1125元/月;村干部績效報酬和三項獎勵,按照《北流市村(社區)評星定級獎懲工作辦法(試行)》執行;提高正常離任村干部養老補貼,正常離任村干部補貼標準提高到任期每滿一年50元/月,力所能及解決村干部后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