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亞市結合村(社區)“兩委”換屆,制定出臺村(社區)工作者職業化管理試行辦法,明確規范村(社區)干部培養選拔、教育培訓、激勵保障、考核管理和職業發展,激勵他們干事創業、履職擔當。
試行辦法明確界定了村(社區)工作者職業化管理人員范圍,包括村(社區)“兩委”成員,便民服務站、黨群服務中心等專職從事管理服務和黨建工作的人員,以及其他專職工作人員,不包括購買服務和兼職工作人員。村(社區)工作者額度由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聯合核定。工作者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鼓勵招聘本村、本地返鄉大學生,目的是就近培養和儲備村(社區)后備力量。
試行辦法鼓勵村(社區)工作者參加繼續教育,建立鍛煉成長機制,有計劃組織到區級機關部門“上掛”、先進發達地區“外掛”、其他村(社區)橫向交流,提升管理服務能力。在日常管理方面,實行合同管理,制定7項負面清單,建立退出機制,確保“能進能出”,保持隊伍活力。同時,加大面向優秀村(社區)工作者定向招錄公務員或事業編制人員力度,為村(社區)工作者繪制晉升有通道、履職有目標、考核有標準、待遇有保障、激勵有機制的職業藍圖。
據介紹,村(社區)工作者實行結構化薪酬制,由基本報酬、績效報酬和年度績效獎勵三部分組成。基本報酬和績效報酬按月發放,績效獎勵依據考核結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