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日前出臺《關于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多措并舉引導社會組織在促進脫貧人口穩定就業、加大技能培訓力度、發展壯大脫貧產業、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助力鄉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福建將深入開展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專項行動,持續推進“陽光1+1”牽手計劃行動,打造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公益品牌。以“福建慈善獎”評選為契機,引導鼓勵慈善力量通過捐款捐物、開展培訓、實施項目等方式,助力鄉村振興。組織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公益創投大賽,進一步整合社會資源,推進一批社會組織幫扶合作重點項目,打造特色品牌。
據介紹,福建將利用政務服務網,建設集中統一、開放共享的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互聯網服務平臺,提高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供需對接成功率。市、縣兩級相關部門將通過定期組織項目對接會、公益博覽會、現場考察調研、慈善展覽會等形式,促成社會組織鄉村振興資源供給與幫扶地區需求精準、有效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