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湖南省株洲市委組織部出臺選派退出領導崗位干部到村任職管理辦法,計劃到今年年底前選派覆蓋率提高到10%左右 。
據介紹,株洲市選派退出領導崗位干部到村(社區)擔任黨組織書記或第一書記的做法始于2016年8月,根據村里的實際情況和個人優勢精準配對,讓黨務干部進弱村、經濟干部進窮村、政法干部進亂村,任期3年。他們中的大多數人被分配到偏遠地區。經選拔,第一批166名報名者中,有48名變身脫貧一線攻堅隊長,其中處級干部7名。
退出領導崗位干部到村任職,不僅帶動了村里的經濟發展,更注重抓黨建、帶隊伍,讓村級黨組織的戰斗力明顯增強。據統計,近兩年來株洲市到村(社區)任職干部共引進項目資金9400余萬元,牽頭組建專業合作社等經濟組織125家,爭取項目107個,帶動集體經濟增收352萬元,實現人均增收1216元,幫助582戶2160人實現脫貧;培養村級后備干部102人,發展黨員50人,加強了村級黨組織建設。
為確保選派的退出領導崗位干部待得住、干得好,株洲市委組織部從三方面給予保障。第一給予政治待遇。擇優推薦選派干部為縣市區委表彰人選和“兩代表一委員”人選;第二保障經濟待遇。及時解決到村(社區)任職干部食宿、辦公等問題,嚴格落實伙食、通信等各項補貼,為他們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等;第三給予政策扶持。建立派出單位與選派干部任職村(社區)對口聯系制度、每年為選派干部任職村(社區)提供每村至少3萬元經費和1個項目支持。
株洲市委組織部對選派干部堅持從嚴監管,實行全方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職資格。對因身體、家庭原因不適宜繼續任職,或群眾反映不滿意的,予以召回。目前,先后召回并重新選派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