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青海祁連縣積極推行“133”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村規民約,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能力。
“1”,即以黨支部為核心,組成“村規民約”修訂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三議一表決”等民主程序,起草修訂方案、征求民意、討論修改等工作?!?”,即村委會執行、監委會監督、群眾廣泛參與,將修訂意見提交村民大會討論,討論修改通過認定后,上報鄉黨委、鄉政府報備審批,并選出由村“兩委”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老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的監督執約小組,監督村民執行移風易俗、公共衛生等20項30個方面內容?!?”,即法治、德治、自治,對好的模范典型,通過群眾大會、“好人好事榜”等平臺宣傳表揚,對違反規定的村民、黨支部和監委會約談引導,責令限期整改。